中医师阿霆和妻子晓宁(均化名)婚后多年起争执,而晓宁搬离住处后并向法院声请保护令,不过阿霆却发现与妻子分居没多久竟出轨2男甚至4度上汽车旅馆,愤而提告求偿并诉请离婚。法院审理,认为3人行为皆已侵害配偶权,分别判处3人须连带赔偿50万元、10万元。可上诉。
阿霆主张,他和妻子晓宁婚后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并自去年6月开始惊觉晓宁身上多处出现不明瘀青,因担心她是否有病痛而多次询问,但得到的却总是按摩、刮痧所致的敷衍回应。阿霆基于中医师的职业角度,认为晓宁的回答根本不符常理,显然是搪塞言词。
晓宁同年10月间,藉故携带女儿一同搬出共同住所,而阿霆起初则认夫妻间难免起口角,应该给予彼此冷静时间,却没想到晓宁竟反咬,称他有家暴行为并声请暂时保护令。对此,啊霆痛心不已,仅能依法答辩维护声誉。
“我看到晓宁与其他男性来往密切,且经常进出位于台中市北区崇德路的全国大别墅社区,因此开始怀疑妻子出轨的可能。”阿霆经陆续查证,得知妻子分别与A男、B男已有互动亲密且毫无顾忌,甚至发生性行为,让他饱受身心极大煎熬,愤而提告赔偿170万元。
晓宁辩解,她家暴搬离住处后,丈夫不仅更换家中门锁,且不回她讯息,二人早无幸福可言。
法院审理,勘验相关证据确认晓宁和A男4次入住汽车旅馆,而二人若仅为一般朋友,大可至公开场所如餐厅、咖啡厅等地,也不需要花费1千至1300元,但双双进入汽车旅馆等隐秘的私人空间恐是为了发生性行为,已经侵害阿霆的婚姻配偶权,情节重大,赔偿实属有据。
法官衡酌晓宁现为电子商务公司负责人,名下有二辆汽车,而A男大学毕业、现无业未婚,至于B男则大专毕业并任职塑胶工厂,月薪约4万元,企业独资股东、离婚,有一名成年女儿,名下无汽机车或不动产等经济情状,判处晓宁、A男须赔偿阿霆50万元,而B男则须和晓宁一起赔偿1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