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TikTok 挑战政府“不卖就禁”的法案后,案件在首都华盛顿上诉法院开审,虽然TikTok指责联邦政府违反宪法,但法官对公司提出的多项理据都表示怀疑,认为政府并非单单针对TikTok,而且TikTok的母公司设于中国,能否受到美国宪法保护存在争议。有法律学者认为,目前聆讯的进展似乎对TikTok不利。
综合NBC及《纽约时报》报道,在这次争议中,国会通过法案要求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剥离TikTok业务,否则从明年1月开始将在美国市场面临封杀,因此TikTok入禀法院挑战。案件16日的聆讯历时大约两小时,法庭内座无虚席,还有数百人透过YouTube收看直播。
上诉法院的3名法官提问时,其中两人对TikTok的论点表示怀疑。其中TikTok指责国会无权通过“不卖就禁”的法案,又批评联邦政府针对该公司时,上诉法官拉奥(Neomi Rao)反驳说,质疑国会立法权的立场令人难以信服,另一名上诉法官金斯伯格(Douglas Ginsburg)则说,TikTok坚称只有自己遭受针对,这样的说法“相当狭隘”。
TikTok的律师形容,禁令侵犯了美国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政府关闭TikTok,等于强迫网民使用其他的社交媒体,但竞争对手却不像TikTok般,可以利用“创新模式策划、传播”内容。不过法官对此也保留,其中拉奥质疑,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来自中国,未必可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美国法庭在1988年已经留下案例,当年设在美国的巴勒斯坦信息办公室,因与恐怖分子有关连而被关闭,证明争议机构若受外国控制,或者彼此间存在关系,华府有权颁布禁令。
但聆讯期间法官也向拜登政府施压,要求官员解释禁令是否侵犯TikTok在美国的业务,以及用户的言论自由权,同时也要阐述禁令的法理依据。此外法官也追问TikTok,中国政府是否能够透过算法,决定向美国用户推送哪些内容,TikTok律师否认这个说法,表示平台的“推荐引擎”设在美国,也根据美国的数据训练人工智能,以及按照美国的审核内容修订算法。
明尼苏达大学的法学副教授罗森施泰因(Alan Rozenshtein)评论时表示,没有什么迹象显示聆讯对TikTok有利。
根据时间表,双方律师希望法院在12月6日之前裁决,专家估计任何一方败诉都将入禀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