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找少年拉女同学“1次1万”性交易,2个月大战4次惨了

发布时间:2024-08-25 10:20

一名在桃园担任木工的男子,因为妻子中风无法排解性需求,于是透过网路认识的少年,安排女同学与他性交易赚零用钱,2个月内以每次1万元(新台币,下同)代价,4次与少女在摩铁性交易。校方察觉少女行为有异,经辅导询问后大为震惊,立刻通报警方。桃园地院审理后,男子坦承犯行,且与少女及家长调解并赔偿完成,依照与未满14岁之人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共4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7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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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找少年拉女同学“1次1万”性交易 。(图:shutterstock/达志)

根据判决书,担任木工的男子阿国,透过在网路上认识的少年,替他介绍性交易之少女,少年于是又透过友人安排少女,以每次性交易1万元代价,联系同学小美与他性交易4次,直到学校发现小美有异,在老师询问下才得知,于是立刻通报校方及警方。

阿国出庭时坦承犯行,法官也提出警方搜查之少年与阿国、少女通话纪录截图、摩铁监视画面等,让阿国哑口无言。

法官认定,阿国为明知少女是未满14岁之少年,心智发育尚未臻健全,对于性自主能力及身体自主判断能力均尚未成熟,竟未能克制情欲,与少女合意以支付对价方式为性交行为,对少女身心健全、人格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法官念及他坦承犯行,且与少女及家属和解,考量他没有前科,还要照顾中风配偶等因素,依与未满十四岁之人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共4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7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应向指定之政府机关、行政法人或其他符合公益机构团体提供240小时之义务劳务,并接受法治教育10场次,仍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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