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热评】奇葩规定丛生,折射权力太任性

发布时间:2024-06-29 11:54

权力一旦任性,无论披着什么漂亮外衣,终归会祸国殃民。权力决定着资源的分配,关乎着社会公平与正义。公务员手中的权,是国家宪法与法律赋予的,是选民赋予的。为此,要在宪法的框架之内,用手中权力使公民获益,应使责、权、利统一。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只要权力失去约束,荒唐之事就会层出不穷。有人在吉林长春一银行取款时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涉事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好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按照此逻辑,一个人回家之前,是否要让派出所的警察先进门检查一下?因为要防范是否有犯罪分子潜伏屋里呀。一个人吃饭喝酒,是否先要让警察尝一口喝一杯呢?因为为了食品安全,必须要防患于未然呀……

律师于全指出,根据中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于全律师称,取款自由是存款人的基本权利,银行、派出所或者其他机构,均无权设置其他法定程序以外的障碍。

分析认为,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对所有人的取款行为都加一道“审核”的程序,涉嫌违法,根本上违背了中国银行和信用社开展储蓄业务的基本原则。所谓取款自由,一种通行的解释就是指储户什么时候取款、取多少、做甚麽用等,都由自己决定,银行及他人不得询问或非难。犹如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当事人心甘情愿即可,无需他人指指点点。

针对吉林这家银行的个案,要解释当地的做法也很容易,一句“为了防范电信诈骗”可以说明很多,从实际操作看,转帐环节无疑是电信诈骗的关键。如果在这个环节把工作做扎实,当然可以从源头上避免遭受电信诈骗。可这样做的成本太大,甚至多少给人以因噎废食之感。如果做法本身有违法之嫌,初衷再善良也说不通。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够左右社会的发展和命运。特别当权力恶意行使时,社会的安宁将受到重大威胁。历史上存在着一系列令人震惊的例子,表明权力的滥用可以导致可怕的后果。诚然,腐败是社会的一大毒瘤。说到底,腐败就是公权力的私有化和资本化,权钱交易,贪官获利。当权力过大又不受限制时,腐败就是必然结果。如若法不到位,腐败问题就将继续蔓延扩散下去。

“搞你是为了你好”的荒谬不能任其蔓延,总有一天,银行不让你取走一分钱时,也会说“为了你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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