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亚洲影后林黛的独子龙宗瀚,于2022年11月13日清晨在大坑寓所心脏病发逝世,终年五十九岁,,留下价值近亿元的物业及股票遗产陷争夺战。《星岛》得悉,龙宗瀚的契爷、资深大律师清洪于上周五正式入禀高等法院,指契仔龙宗瀚于2009年12月向他透露,其夫妻关系疏离,没有离婚是不愿分产予妻子,一直视契爷为父,乃主动立下遗嘱,表明死后把一切资产留给契爷。怎料龙宗瀚遗孀却手持署期2010年1月11日遗嘱,清洪大状认为契仔不足一个月即改立另份遗嘱,感事件“蹊跷”,为了捍卫契仔生前意愿,乃决定告上法庭解决。
原告清洪,被告为龙宗瀚遗孀Lam Chi Ying Suichun。清洪在法庭文件中详列契仔龙宗瀚的家族背景及彼此相识的经过,更揭露契仔龙宗瀚生前有几段婚外情。
▲父母把龙宗瀚深情搂入怀中。 《星岛》独家照片
▲林黛儿子龙宗瀚(左)与著名大律师清洪早年合摄。
清洪在入禀状指,他在90年代透过朋友而认识龙宗瀚,当时龙宗瀚刚离开惩教署,对方在他鼓励下在城市大学修读法律,并在暑假期间一直在他的Chambers做实习生,虽然龙宗瀚最终未能取得学位,但彼此也维持紧密的联络。
直至2005年清洪与龙宗瀚上契,由已故高院法官阮云道见证下进行上契仪式,彼此成为契爷契仔关系。清洪在状书中提到多年来契仔从没有向他介绍其妻子。2007契仔生父龙绳勋在家中病逝,契仔继承父亲名下遗产。清洪忆述他在契仔大坑花园大厦寓所地下,契仔指著一女子表示“她就是我妻子,但两人关系疏离,二人也不是同住”,当时契仔并没有将妻子介绍予他。
清洪指,2009年12月15日契仔到他的Chambers,透露夫妻关系越来越紧张,契仔表明承继了生父大笔遗产,不想离婚是避免分产给妻子。契仔龙宗瀚主动表示想订立遗嘱,将所有资产馈赠给契爷,因为契爷如同父亲。当日他的秘书根据龙宗瀚的指示,草拟遗嘱内容,经过龙宗瀚亲自审阅满意后,便正式订立一份署期2009年12月15日的遗嘱,在他两名秘书的见证下,龙宗瀚签名作实。清供在契仔的要求下,把该份遗嘱收藏在Chambers的保险箱内。
清洪在入禀状中表示,契仔订立遗嘱后,他俩继续维持良好密切的契爷契仔关系,契仔每个月都会数次前往Chambers探望他。众所周知,契仔在过去多年来,有多名婚外的亲密伴侣。
大约2013年龙宗瀚与新成立的黄劭甡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该律师行的律师文员为Billy Mak,Billy曾受聘于张雅棣律师行。龙宗瀚生前与Billy无论在公在私都属好友,关系密切。清洪指,契仔于2022年11月13日突然病世,契仔事前从没有向他披露自己另有一份遗嘱,故他在契仔死后数天,向Billy表示他持有龙宗瀚2009年的遗嘱,并询问Billy知否龙宗瀚有否其他遗嘱,当时Billy表明“没有”。他便决定在契仔12月16日举办丧礼后,向高院遗产承办处登记他持有龙宗瀚的遗嘱。
清洪称,在契仔丧礼完结后数天,Billy告诉他原来龙宗瀚遗孀持有署期2010年1月11日的遗嘱,该遗嘱一直存放在寓所保险箱内。Billy表示遗孀尚未打开保险箱,所以并不知道有关遗嘱内容。清洪为了确认契仔生前想执行那份遗嘱,故于去年3月16日透过姚黎李律师行向遗孀查证,直至去年5月23日遗孀透过律师行回复表明她本人才是龙宗瀚唯一的遗产继承人。而遗孀持有龙宗瀚的遗嘱由张雅棣律师行草拟的。
根据遗孀持有2010年的遗嘱,内容显示龙宗瀚撤销之前的2009 年遗嘱,声明2010年才是最后的遗嘱,并指明由妻子作为唯一的遗产执行人,所有遗产减除丧礼等一切开支后,妻子是遗产继承者。而该2010年遗嘱的见证人正是当年张雅棣律师行的律师Kenneth Ng及律师文员Billy Mak。
▲资深大律师清洪是龙宗瀚的契爷,二人一直关系密切。
清洪在入禀状中强调,该份2010年遗嘱是在龙宗瀚主动订立的2009年遗嘱后,不足一个月改立的,完全不合逻辑及不合常理,契仔向他清晰表达意愿后,又突然改变主意,契仔在生前从没有向他表示要将2009年遗嘱撤销。而且2010年遗嘱的见证人之一Billy Mak曾向他表示“据我所知,龙哥没有订立遗嘱”。
清洪指他于去年5月31日早上致电Billy Mak查询,既然对方为2010年遗嘱的见证人,为何又说龙宗瀚没有立下遗嘱,Billy解释自己刚刚记起自己为见证人一事。清洪对于Billy“突然记起”担任2010年遗嘱见证人,感到不可能。
清洪为了保护契仔的意愿及权益,决定循法律途径解决,乃入禀高院要求法庭下令2010年遗嘱是无效,假若遗孀坚持2010年遗嘱是龙宗瀚最后的遗嘱,必须向法庭作出严格证明龙宗瀚生前是了解2010年遗嘱的内容,并在同一份遗嘱上签署,以及亲自目击两名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清洪要求法庭颁令2009年遗嘱才是龙宗瀚最后和有效的遗嘱,并签发遗产管理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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