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与女子小萱(均化名)是夫妻,婚后育有2名未成年,阿国后来不明原因得到性病,追问后,小萱坦承有婚外情并发生性交,阿国因而有阴影,与小萱已无性生活逾8年,而且也分居逾4年,阿国认为情感早生破绽,难以维持婚姻,向法院诉请离婚,而孩子们的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由2人共同任之。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他莫名罹患性病后,就怀疑小萱有与她以外之人发生性交,并曾因此质问,但小萱直到后来才承认,但从他染病时开始,就一直怀疑小萱有外遇,自此几乎不再同房。
而早在8年前,小萱竟在公婆家诬指他与其他女性交往,(该时他尚未罹患性病),还向他表示要离婚,之后到提起诉讼之前,小萱也多次表达要离婚,双方因他工作的关系,也已分居4、5年。
小萱坦承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有与阿国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但她是因为受到原生家庭影响,对2人的婚姻关系无安全感所导致,外遇持续约4、5年,但早已断绝来往。
小萱表示,她早已悔改并且希望给双方婚姻关系机会,才会向阿国坦承此事,阿国则是因为工作关系,才并未住在家裡,双方不能算是分居,虽然已经超过8年无性交行为,但是她不愿离婚,会一直在家等阿国。
法官认,因阿国怀疑小萱有与他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导致夫妻性事障碍,伤害双方情感,夫妻关系产生隔阂,而且2人分居多年,感情与生活均已疏离,且缺乏良性互动,也无积极关心对方,足见情感基础已然丧失,难再有良性之互动。
日前依法宣判,阿国请求判准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法官考量,双方均同意共同行使、负担,对未成年子女之权利义务,且为促进孩子们的身心健全发展,同时感受父母关爱与照顾。法官认,宜由双方共同任之,较符合未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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