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强烈谴责“香港监察”污蔑抹黑23条立法,斥挑拨离间

发布时间:2024-05-21 08:57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昨日(五月二十日)就反华组织“香港监察”针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发表含失实及污蔑言论,并要求英国政府对特区政府官员实施所谓“制裁”的“简报”,刻意误导公众、抹黑《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予以强烈谴责。

政府发言人指出:“有关‘简报’所提及的所谓‘制裁’,全属卑劣政治操作,妄图恫吓维护国家安全的香港特区人员,明目张胆地对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作出干涉,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香港特区对所谓‘制裁’嗤之以鼻,无惧任何威吓,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政府发言人续指:“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英联合声明》的核心要义是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没有赋予英国干预回归后香港事务的权利。英国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也无监督权。”

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坚定维护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人权一直受到《宪法》和《基本法》的坚实宪制保障。《香港国安法》和《条例》亦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清楚订明,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情况下,可以依法限制部分权利和自由。

“《条例》成功订立,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短板终于得以完善。我们再次强调,这是一部防御外部势力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法律,它让香港有更坚固的门,更有效的门锁保护家园。特区政府强烈敦促这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停止诬蔑抹黑、干预属于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并应确保有关《香港国安法》及《条例》的评论公正、持平;并停止作出危言耸听的言论。”

发言人表示:“我们亦必须指出,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

“‘香港监察’不但是反华组织,其多名成员更是走在前线的‘反中乱港’分子,多次叫嚣呼吁外国对中央及特区政府官员作出所谓‘制裁’。香港市民以及国际社会要小心认清该组织的真面目,不要被其别有用心的歪曲事实所误导。特区政府会继续无畏无惧维护国家安全,让香港能够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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