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初中生遭残杀|最高检核准向3未成年疑犯,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4-04-08 10:23

河北邯郸肥乡区旧店村13岁少年王子耀,遭3名同学残杀埋尸。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今日通报指,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核准向3名未成年疑犯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案

通报指,3名疑犯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王子耀)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将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

王子耀遭3名同学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长期欺凌,3月10日王子耀被上述3人,抢夺去手机内所有财物,再将王子耀关入大菜棚,用铁铲等工具残杀,再就地埋尸。

王童失踪后,案中主犯一度误导警方,是有一名“不认识的小个子男孩”涉案,自己毫不知情。即使警方后来根据监控录像,确认其中一少年涉案,主犯仍坚称无辜,直至另外两少年认罪带警方掘出死者尸体,主犯罪行才完全揭露。

案件曝光后,引起社会极大反应,探讨法律对未成年犯过度保护。警方最终在3月21日,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等3名未成年疑犯,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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