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大生“夜半欲火难耐”,揪2少女泡汤下场惨

发布时间:2024-02-27 09:54

台北一名19岁男大生阿豪(化名)与2名年仅15岁的女中学生于网上认识,随后将她们约至北投区泡汤,大搞3P运动。事情曝光后,虽然阿豪一度辩解少女二人已经年满16岁,士林地院审理后不予采信,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2罪,各判处有期徒刑4月,应执行有6月徒刑,予以缓刑2年。

判决指出,男大生阿豪去年4月凌晨欲火难耐,透过LINE将先前透过网络认识的两名15岁少女相约出游,并开车前往住处搭载,清晨5时许抵达北投一处知名温泉会馆后,就在浪漫的绝美氛围下大玩3P,直至天亮才离去。

对此,少女家人察觉异样,一经追问,事情才因此曝光,愤而报警处理。侦查时,阿豪辩称,他于汤屋先后和两名少女发生性行为时,俩人已年满16岁。

士林地院审理,审酌2名少女性自主能力均未尽成熟,但阿豪竟未克制情欲冲动、进而与少女发生性行为,造成少女二人身心受到一定影响;考量他并无前科犯罪纪录,事发时年仅19岁,并衡量其犯后坦认罪行,也已与原告家属达成和解,后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2罪,各判处有期徒刑4月,应执行有6月徒刑,予以缓刑2年。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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