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跨境数据互通,业界月底前交意向书,料银行业最受惠

发布时间:2023-12-13 19:27

香港与内地数据跨境流动有大进展,创科及工业局与内地网信办今日发佈《粤manbetx手机版app下载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大湾区标准合同),让大湾区内地城市和香港两地的个人及机构可以按自愿原则及统一的范本订立标准合同。银行业、征信业及医疗业为首阶段获邀的界别。有业内人士形容以为数据跨境流动的一大突破,料银行业将为最大的受惠者。

参与港企月底前向资科办备案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于本月已开展《大湾区标准合同》先行先试安排,有兴趣参加先行先试的个人或香港企业,须于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交参与先行先试的意向书。

征信业属中港数据跨境服务需求较为殷切的行业之一。信贷资料平台诺华诚信行政总裁何佳意向本网表示,该行有受邀提交意向书并一直积极准备,预计在圣诞节前会递交相关文件。他指,现时香港金融机构要索取内地公司的资料,绝大部份流于片面,要取得公司股东、管理层的个人资料等较为机密的数据,难度十分高。在《大湾区标准合同》下,公司可以合法合规取得内地公司的资料,料对市场的贷款审批、银行开户等有极大帮助。

《大湾区标准合同》将简化涉及大湾区的9个内地城市和香港之间就内地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合规安排,同时免除了内地数据跨境安全管理框架下就有关个人信息处理者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的数量限制,以及简化相关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的评估内容。

事实上,内地先后推出多个与数据出境相关的政策。于今年6月,内地公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规定企业拟传输内地数据出境,需在6个月内向网信办提交报备。已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的企业或机构,可在《办法》实施起6个月内,即今年11月30日或之前完成整改。

有业内人士曾透露,在中港未有统一的数据跨境标准合同前,不少香港企业在处理庞大数据时,欠缺对内地相关规例的认知及敏感度,容易误堕法网。虽然国家网信办已就跨境数据流动设立咨询窗口,但较少企业和机构知悉该渠道。

料降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合规成本

一般而言,若国内人士或公司来港开户、进行借贷等,银行、借贷公司等理论上要进行KYC(Know Your Customer)或KYB(Know your business)等作为审核门槛,了解申请人的背景资料、财务状况等。在中港未有标准合同下,本港企业执行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合规成本相当高。

对于有市场人士关注数据跨境的私隐问题,港府表示香港个人资料的处理及出境会按自愿原则并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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