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少将被污蔑成“革命叛徒”,3自媒体博主被起诉

发布时间:2023-12-08 11:36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昨(7)日上午发布消息,11月30日,该院对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侵害革命英雄何克希肖像、名誉和荣誉的行为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开国少将被污蔑成“革命叛徒”,3自媒体博主被起诉

▲开国少将何克希照片被盗用成革命叛徒,3自媒体博主被起诉。

今年8月,开国少将何克希照片被某些自媒体盗用成“革命叛徒”的短片被大量转发,引起了何克希将军家属的关注,何克希将军家属向西湖区检察院反映何克希将军肖像、名誉和荣誉被侵害的情况。

何克希照片用于顾顺章头像

西湖区检察院调查后发现,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间,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中共历史上最恶劣的10大叛徒”影片时,将何克希的照片用于叛徒顾顺章的头像,影片发布以后,在互联网上被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作为网络自媒体博主,应确保发布信息的客观真实,不得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网络虚假信息。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未尽信息发布核实义务,将何克希肖像用于叛徒顾顺章的头像。

被告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中共历史上最恶劣的10大叛徒》影片。

▲被告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中共历史上最恶劣的10大叛徒》影片。

法院指何克希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属于法律规定的英雄范畴。

▲法院指何克希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属于法律规定的英雄范畴。

何克希是革命先驱。

▲何克希是革命先驱。

何克希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何克希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何克希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属于法律规定的英雄范畴。

据中国法律“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3人的行为侵害了何克希的肖像、名誉和荣誉,也伤害了革命英雄亲属的情感,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不利于民族共同利益的赓续传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11月30日,西湖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的民事侵权责任。

何克希简历

何克希,1906年出生,四川峨眉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赴上海从事情报工作,成为中央特科成员。1938年,率部深入江南敌后开辟抗日革命根据地。1942年,被任命为新四军浙东纵队司令员、浙东区党委委员,直至抗日战争胜利。1945年10月,先后担任新四军1纵队3旅政委,华东野战军1纵队副司令员、35军政委等职务。1949年4月,率部参加解放南京的战役。

何克希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并获颁一级解放勋章。1966年初,何克希到浙江工作,担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直至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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